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2]FJGFLGC[GK]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项25.84
25.84 | 25.84 | 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25.84分;标注“★”的技术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未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指标项1-指标项38,合计3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8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现更正为:
F2.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 25.84 | 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25.84分;标注“★”的技术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未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指标项1-指标项38,合计3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8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项 F2.1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F2.1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3.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具备①长者档案管理;②连锁管理与服务中心管理;③服务人员管理;④手机端能力评估或服务下单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⑤音视频通话;⑥数据监管中心功能; 每具备一项功能得0.5分,满分3分。 |
现更正为:
F2.1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3.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具备①长者档案管理;②连锁管理与服务中心管理;③服务人员管理;④手机端能力评估或服务下单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⑤音视频通话;⑥数据监管中心功能; 每具备一项功能得0.5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功能截图,否则本项不得分。 |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合同包1及合同包2服务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收费价格表(表格内容中须包含服务类别、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特定老年人服务费单价及总价)、服务标准,以上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详细填写,格式自拟,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收费价格表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中标,此服务收费价格表将作为采购人日后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
现更正为: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合同包1及合同包2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删除,投标人无须再响应此项要求。
更正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合同包1及合同包2服务内容及要求
★(5)特殊需求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如有特殊需求,投标人须上门为其解决实际发生的特殊需求,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结算,特殊需求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按照2000元结算,完成特殊需求服务后须向采购人附上工作简报及详细的费用清单,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投标人须对本项内容提供专项书面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4)特殊需求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特定老年人中的生活困难的老人如有特殊需求,投标人须上门为其解决实际发生的特殊需求,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从年度服务费中提取20%中的差异化服务专项资金中结算,特殊需求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按照2000元结算,完成特殊需求服务后须向采购人附上工作简报及详细的费用清单,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投标人须对本项内容提供专项书面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其他商务要求
②社区助老员回访服务率要求达99%以上,如未落实上门服务率1%以内,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买服务费10元和助老员补助费7元;未落实上门服务率为1-10%,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购买服务费20元和助老员补助费7元。未落实上门服务率为10%以上,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购买服务费30元和助老员补助费7元.未落实上门服务率超过30%,中标人在限期内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可以拒付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现更正为:
②社区助老员回访服务率要求达99%以上,如未落实上门服务率1%以内,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买服务费10元;未落实上门服务率为1-10%,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买服务费20元。未落实上门服务率为10%以上,按未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扣政府购买当月全部服务费。未落实上门服务率超过30%,中标人在限期内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可以拒付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支路356号
联系方式: 0593-7853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6层603室B间
联系方式: 0593-7566989、13313728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巧玲
电话: 0593-7566989、13313728965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