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3509020902100307005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9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10,5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6-01-29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蕉城区漳湾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二期)--综合环境提升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一、答疑 问:(1)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未提供 答: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补充通知 因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可以自拟或参考代理机构提供的承诺函格式。(注:若投标人自拟提供,承诺函内容须写明投标人应承诺履行的义务及没收保证金的条件、金额并加盖公章。)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无须提供。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瀚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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