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诚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寻乌县南桥镇水稻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CF2025-XW-C001)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寻乌县南桥镇水稻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F2025-XW-C001
项目名称:2025年寻乌县南桥镇水稻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399390.15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2025F000067074 | 2025年寻乌县南桥镇水稻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 | 项 | 2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于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且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0:00 至 2025年08月28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异地开评标。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响应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磋商会。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各响应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 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common_list.shtml)。各响应人的响应人代表负责进行本项目响应活动的系统操作和办理响应相关事宜,响应人代表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以及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响应人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响应人承担(注:响应人代表应自行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并确保响应人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音源设备等状况良好且匹配系统要求,因电脑系统环境不支持、签到超时、操作不当等响应人自身因素而导致的无法参与响应、无法解密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 4.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磋商环节及报价(二次(最终)报价),系统操作人员在开、评标期间过程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磋商小组的询标等信息。 5.本项目报价(二次(最终)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由响应人登录响应人身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磋商/谈判二次报价”中填报后提交。进行本项目报价(二次(最终)报价)(报价时长为30分钟)。若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长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退出磋商(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本项目进行磋商报价时,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3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响应人,后果自行负责;如响应人被废标,则响应人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南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乌县南桥镇
联系方式:15170745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诚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学习大道广寻物流园15栋3楼
联系方式:0797-288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97-288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