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分行关于2025-2026年度个人金融部零售客户分层营销回馈实物礼品采购
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YHBGGG202509180003
本公司于2025年09月18日发布的惠州分行关于2025-2026年度个人金融部零售客户分层营销回馈实物礼品采购公告(编号:YHCGXY202509180001),现做出如下变更:
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最低价评审法;原附件2:惠州分行关于2025-2026年度个人金融部零售客户分层营销回馈实物礼品采购文件中"5、评审方法"有误,需要由"综合评审法"调整为"最低价评审法",现进行更正说明;
2.同时,“4采购方式”中“综合评分”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评审价格”的相关表述,具体调整后内容如下:
1)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7时,可选取3名中标人,评审价格最低的前三名中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首次任务分配比例约为4:3:3,后续将根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考核结果分配下季度采购比例(合同附件1:《季度考评表》),标准如下:
①三家供应商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上,按照考核得分排名进行采购比例分配,考核得分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分配比例为4:3:3;
②当季考核得分低于60分(含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作;若1家供应商低于60分,剩余两家供应商按照考核得分第一名与第二名的分配比例为6:4;若两家供应商均低于60分,则剩余一家供应商的分配比率为100%。
2)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5且<7时,可选取2名中标人,评审价格最低的前二名中选,中标候选人首次任务分配比例约为5:5,后续将根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考核结果分配下季度采购比例(合同附件1:《季度考评表》),标准如下:
①两家供应商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上,按照考核得分排名进行采购比例分配,考核得分第一名与第二名的分配比例为6:4;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任务分配比例约为5:5。
②当季考核得分低于60分(含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3)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3且<5时,本项目则选取1名中标人,评审价格最低的候选人中选。则该供应商承担本方案的全部采购任务需求,当季考核得分低于60分(含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仍有效。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25-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