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单位”)近期拟开展采购办公卡座,现进行市场调研,以便于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情况
为保障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沙井分公司办公区域的正常运营,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办公卡座,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交货期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负责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卸货安装。
本项目采购物品类型和预计数量详见附件1。报价最高不超过55290元(预算含税价格),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性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二)必须按照本项目需求内容、相关行业标准及服务要求报价;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四)报价要求:报价需包含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用,包括符合要求的原厂制造的全新货物、技术资料、运输、卸货、培训、保养、质保期服务、其他各项税费等,货币形式为人民币。安装调试:需在项目地点将主体及配件按要求安装并调试好,确保功能性、美观性、安全性达到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后续安装调试时配合采购人。
三、报价的时间、方式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17:30,逾期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报价方式: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编制“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沙井分公司办公卡座采购项目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2),将报价文件以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逐页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邮箱:18603006963@163.com,邮件主题及报价文件命名格式为“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沙井分公司办公卡座采购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位”。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创业二路111号宏发玺玥大厦2901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410130069
采购单位邮箱:18603006963@163.com
五 、报价须知
(一)本次报价作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报价产品符合参数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单位,经公司内部决策后,成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商。
(二)对于经核查确认存在关联关系的报价,一并作报价无效处理。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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