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办公区配电室迁建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JC-B006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办公区配电室迁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7367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7367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采购并安装干式变压器2台,高压成套配电柜7台,低压成套控制柜9台,UPS不间断电源设备1台,并新建地上配电室一座及电缆敷设和配电室设备相关试验。具体采购电力设备如下:
电力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干式变压器 | 2 |
高压成套配电柜10-1、10-7 | 2 |
高压成套配电柜10-2、10-6 | 2 |
高压成套配电柜10-5 | 1 |
高压成套配电柜10-3、10-4 | 2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1、04-9 | 2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2、04-8 | 2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3 | 1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4 | 1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5 | 1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6 | 1 |
低压成套控制柜04-7 | 1 |
UPS不间断电源设备 | 1 |
2.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办公区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主要设备、管线质保期三年。
4.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30日历天内,将电力设备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办公区,电力设备到货30日历天内,完成剩余安装、土建部分及电力设备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电力设备部分为制造业;土建及安装部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以上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或者吊销状态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或者未被列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xinxiang/)。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方式: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地址:新乡市化工路28号
联系方式:张贤 0373-502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方式:赵斌 0373-3077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斌
电 话:0373-3077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