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央创新区(南区)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海棠创新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2512-330751-04-01-679738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德胜街608号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 | ||||
联系人:鲍先生 | 联系人:曹建文(项目负责人)、施彦旭 | ||||
电话:0579-82669122 | 电话:18868568066 | ||||
标段(包)名称: | 中央创新区(南区)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海棠创新基地项目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909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128页《监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本项目监理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中标后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前附表7.1.3定标要素中,包含一条:“拟派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的内容,在定标资料中,除总监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是否可以采用承诺制即可?答:可以。问题2、如拟派总监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有项目未解锁,但项目实际已竣工且能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是否可以认定总监为无在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答: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为: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报告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经开区建设更新部 | 电话: | 0579-82376493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6 17:2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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