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前锋区观阁镇高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机械分包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前锋区观阁镇高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机械分包。
2.招采编号:GXHX2025228。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工期:计划工期90天,以竞谈邀请人要求为准。
6.实施内容:前锋区观阁镇高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机械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7.最高控制价:¥2092275.69元,(大写:贰佰零玖万贰仟贰佰柒拾伍元陆角玖分)。此价格为含税价,税金暂定9%,最终根据中选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为准,税率不足9%的,竞谈邀请人在结算和进度款支付时扣除。结算单价最终以项目财评文件为基础,扣除业主单位与竞谈邀请人的下浮比例(5%)和竞谈邀请人的甲供材费用,再按照竞谈申请人实际中选下浮比例,进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含税)下浮,得到结算单价,再以业主单位认同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95
8.竞谈申请人竞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9.申请人竞谈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下同)的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的,作废标处理。
二、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且竞谈申请人或代理商现无诉讼案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谈。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三、竞谈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谈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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