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01]ZDZB[GK]2025014、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试剂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试剂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ZDZB[GK]2025014
项目名称: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试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采购包1(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试剂):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7026802-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试剂 | 65,000(人份) | 否 | 1、试剂检测的样本类型:滤纸干血片样本;2、NMPA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中注明经临床验证能够进行含不少于27种氨基酸类、脂肪酸类、有机酸类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检测;3、采用非衍生化实验前处理方法;4、试剂盒中所有内标品干粉需集成在1管中;5、制备完成的萃取工作液,在2-8℃下可稳定保存大于7天;6、经NMPA盖章的试剂说明书中注明试剂检测每个指标的参考值或参考范围,并注明具有临床意义的不同分析物主要比值的参考值或参考范围;7、提供数据采集平台。所有样本信息、样本结果及随访情况的数据均需上传至福建省卫健委的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优先采用平台数据对接方式(接口对接),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上传,若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对外开放接口,再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数据录入(人工录入的服务由中标方提供,不另收费);8、技术应用服务,24h电话响应,若使用科室提出上门要求,48h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保证试剂应用于检测的有效性;9、数据管理软件,对质控数据、实验数据和样本数据进行多向有效管理;10、与省中心一致的第三方质控品,参与省内室内质控室间评价项目。 | 5,2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服务承接企业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材料,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本项目属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8-22至 2025-08-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1号鑫荣花苑B2幢2401室中达漳州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93号
联系方式:0596-2681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联系方式:0596-293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紫端、林巧玲
电话:0596-29391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