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05号)
一、 项目编号: HB2026033610070014
二、项目名称: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北院综合住院楼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君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天宁路188号保定宇航数字产业园2幢206室
被投诉人: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北院综合住院楼保洁服务项目”于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6月8日发布中标公告。6月12日河北君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提出质疑。6月24日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7月8日河北君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请求撤销采购人做出的错误质疑答复,确认答复无合法依据、不能作为否决我公司投标的依据。
投诉事项2:认定我司报价险种分类、社保填报方式完全合规,不应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事项3:责令本项目暂停采购流程,重新组织评审,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4:对评标委员会违规评审,采购人错误答复行为予以监管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中的“君杰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中的“君杰公司因无公共责任保险导致符合性评审不通过”部分,投诉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105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