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宏帆三角田等内涝点整治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发改〔2023〕1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3〕11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宏帆三角田、城南佳景等9处内涝点和防涝通道,整治内容包括沿线雨水收纳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排涝通道全面排危加固等,共计改造DN600雨水管网26.8公里,建设DN800排涝通道5公里,DN500排水通道32.5公里等。
2.3 计划工期: 30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对宏帆三角田等5处内涝点进行整治,并新建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本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6-3211249 0826-338160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99号 |
邮 编: | 638500 |
联系人: | 冯老师 |
电 话: | 18882679151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4楼 |
邮 编: | 610065 |
联系人: | 程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罗哲彧 |
电 话: | 028-86618391、17745040704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2026-2-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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