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邮市屏淮片区(武安路至海潮路段)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检测项目 JSZC-321084-YZHZ-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7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HZ-C2025-0010
项目名称: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邮市屏淮片区(武安路至海潮路段)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7.9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检测的内容包括对工程材料、施工过程、环境等方面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磋商响应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核定项目需包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7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5-17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高邮市文游路222号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0.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转账方式缴纳或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生路2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5737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22号
联系人:徐霞
联系电话:1811510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霞
电话:18115107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