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项目名称)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投(2025)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至上塘街、南至金门路(含金门商市沿街)、西至小枫桥路、东至南浩街外城河区域(不含一期已实施范围)
2.2建设规模:区域面积约23.8公顷,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二期实施内容为市政道路道板修复改造、架空线入地、驳岸护栏改造、景观绿化提升、景观灯光照明增补、象形商亭建设、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建设、静态交通隔离实施建设、监控技防设置、场内破旧杆件箱体等拆除清理,以及佑圣观弄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场新建等。三期实施内容主要为建筑立面、广告店招及泛光亮化提升工作。合同估算价约 776.11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293001001 |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编制及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按集中建设单位要求) | 776.11 | 4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及以上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及以上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测量物探、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编制及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勘察设计范围:该项目北至上塘街、南至金门路(含金门商市沿街)、西至小枫桥路、东至南浩街外城河区域(不含一期已实施范围),区域面积约23.8公顷、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在范围内进行地形测量、断面测量(含河道)、管线探测、老路钻芯、弯沉检测、建筑外立面测绘等。对市政景观、架空线路、停车规划、非机动车库、交通组织、监控安防、建筑立面、泛光照明等进行综合整治更新进行设计。对范围内违章搭建、老旧设施等进行拆除清理进行设计。
五、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各补偿3000元。。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按招标资格要求与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7-25 00:00至2025-08-01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6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玉山路145号3楼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联系人: | 瞿经理 | 联系人: | 杨振华、熊荣、沈建青、徐荣 |
电 话: | 0512-65308762 | 电 话: | 0512-65221883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221885-804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46975701@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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