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5]65号、高行审招标核[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购置医疗设备、建设医院基础信息平台、智慧医院数据中心和智慧患者服务相关系统、升级原有医疗系统及配套设备。
2.1.3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市医院(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幸福南大街19号)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质保期满结束。
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09:00至2025-1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9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采用远程异地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强海林;异议受理电话:0312-333668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2827757
电子邮箱:gbdfg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高碑店市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本项目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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