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罕井中心卫生院地基主体抢险加固及主体改造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楼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T-CG-2025-19
项目名称:罕井中心卫生院地基主体抢险加固及主体改造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75,378.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地基及主体加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1,048.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11,048.17元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911048.17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11,048.17 | 1,911,048.17 |
合同包2(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主体改造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4,330.6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64,330.66元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2364330.6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64,330.66 | 2,364,330.6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地基及主体加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合同包2(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主体改造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地基及主体加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1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2)缴纳投标保证金;(1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合同包2(蒲城县罕井中心卫生院抢险主体改造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1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2)缴纳投标保证金;(1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楼1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楼1701室)
开标地点: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楼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城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正街1号
联系方式:18609240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01室
联系方式:029-89538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18992991575
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