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X5I0核桃至安乐(白岩至安乐段)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X5I0核桃至安乐(白岩至安乐段)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已由毕节市交通运输局以毕市交复[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方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大方县安乐乡境内,起于大方县安乐乡与核桃乡交界处。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方县核桃至安乐(白岩至安乐段)路面改善提升工程,路线编码 X5I0520521,位于大方县安乐乡境内,起于大方县安乐乡与核桃乡交界处,起点桩号K5+526 顺接X5I0,途径坪坝村、岩脚村,终点桩号K11+317止于大方县安乐乡尚寨村与X5G5平交,本项目全长5.791公里。项目实施路段路基宽度为6.5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原路面类型为沥青表面处治。
工程内容:通过对原有道路技术标准、公路沿线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量调查与分析、路面性能状况检测调查与评价以及路面、路基、排水、桥涵、安全设施等病害和缺陷调查,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技术规范、标准,提出合理的工程处治方案。本项目工程设计处治重点为:在处治既有路基、路面、涵洞和其他附属工程的缺陷、病害的基础上,以改善路面综合性能为主,同步完善交安、排水等附属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
对 K5+526~K11+317全路段采用结构性修复方案,对原路面沉降及坑槽等病害进行处理后,铺筑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16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全线不满足安防等级要求的路段采取拆除重建、补强利用和新增交安设施方式,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
(三)主要工程量
路基工程:C25片石混凝土护肩 72m3,M7.5 浆砌片石挡墙252.9m3,C25 现浇混凝土路肩 1216.1m3。
路面工程:铺筑 16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7796.8m2,铺筑 5cm 厚 AC-16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27796.8m2。
桥梁、涵洞工程:清理及修理利用原涵洞16道。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新建波形梁护栏C级1010米,拆除立柱利用波形梁板护栏760米,安装标志牌18块,安装平交道口桩16个。
平面交叉:本项目共处置平面交叉4处。
2.3 项目总投资金额:
工程预算总投资440万元,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合同预算价:395.321519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包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须为C 级及以上。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 认定条件为: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 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 号)文件规定的顺序对应引用,同一顺序级别中,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具体顺序如下:
(1)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等级;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 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仅有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
的,按 C 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 次的,或直接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 待。
注:①投标人若引用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结果,应提供 相关查询网页截图及网址以便招标人进行查询)。②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信用中国” 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投标人应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相关“CA 锁”或“通 过标信通app 扫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进入“用户登录”后,再选择“交易平台-新工程项目”系统,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再进行网上报 名。工程量清单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7月28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当日 11 :00 时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不见 面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采取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5.3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 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 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 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 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2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交易大 厅电子交易平台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 理。
7.3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及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文 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4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CA 证书或“标信通”APP 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应当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 支持方。联系方式如下: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技术支持:信源公司(0857-8317294);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华测 CA)、0857-8319852(贵州 CA)贵州 CA 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3)“标信通”APP 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7.5 投诉、举报
7.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5.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5.3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异议受理单位为大方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857-5250357;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大方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0857-5250357。
7.6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
电话:0857-8314242
7.7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大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
联系电话:0857-525035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方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庆云街1号
联系人:朱工、钱工
电话:18748502015、18230774678
招标代理:贵州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生产基地2号楼22楼
联系人:刘安治、刘海玲、周文静
电话:16685407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