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091502
项目名称: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小麦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玉米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3-1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或以上)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应提供当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合同包2(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或以上)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应提供《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或当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合同包3(兴平市2025年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农药“三证”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相关作业人员具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9)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第五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第五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
2.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文件发售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平市县门东街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29-38822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
联系方式:18502973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吴工
电话:1850297353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