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路超限技术监控检测点位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100202508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公路超限技术监控检测点位建设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呼和浩特市公路超限技术监控检测点位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呼交字〔2025〕481号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超限超载公路监控治理体系,推进重点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强化科技应用,提升路警联合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公路资产完好,呼和浩特市区内公路路段布设10处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接入非现场治超执法平台及呼和浩特市智慧交通指挥调度平台,其中中心城区6处、武川县1处,和林格尔县2处、清水河县1处。
新增呼和浩特市区内公路路段布设12处交通情况调查站。其中中心城区1处、武川县1处、和林格尔县3处、清水河县4处、土默特左旗2处、托克托县1处。
2.2计划工期: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90日历天,以实际开、交工日期为准。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及周边旗县区
2.4项目计划投资:约1736.6573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K1501002025080601001001 | 呼和浩特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临时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机电工程、其他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合发包人及相关委办局的沟通、协调工作、竣工验收需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以及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注意投标报价应为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量及施工工艺、施工措施及相关所有费用。 | 项目所辖10处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及12处交通情况调查站范围内的临时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预埋管线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14日 至 2025年 9 月 4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9时 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9时 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3.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hhtsggzyjyw;
(5)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号
电 话:0471-2212197
邮 编:010010
综合监督: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电话:0471-598810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
联 系 人:高雪梅
电 话: 0471-29020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德华
电 话:0471-3123040
邮箱:hsdtzxgsldh@163.com
2025年8月13日
招标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