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市场化电力交易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中“*四、其他要求”第3款“(1)若中标人中标全年平均电价高于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全年平均电价-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招标人全年总用电量×2+0.0035×招标人全年总用电量(不超过当年招标人名下且电力交易服务单位代理户号向供电公司缴费总金额的1.5%)”修改为“(1)若中标人中标全年平均电价高于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全年平均电价-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招标人全年总用电量×2+0.035×招标人全年总用电量(不超过当年招标人名下且电力交易服务单位代理户号向供电公司缴费总金额的1.5%)”。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中“合同2《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第二条 费用“(1)若乙方中标全年平均电价高于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中标全年平均电价-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甲方全年总用电量×2+0.0035×甲方全年总用电量(不超过当年甲方名下且电力交易服务单位代理户号向供电公司缴费总金额的 1.5%)”修改为“(1)若乙方中标全年平均电价高于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中标全年平均电价-国网代购电全年平均电价)×甲方全年总用电量×2+0.035×甲方全年总用电量(不超过当年甲方名下且电力交易服务单位代理户号向供电公司缴费总金额的 1.5%)”。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12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本项目所有补遗或答疑文件,潜在投标人未自行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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