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吉州呼图壁县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C-2026-020-FW
项目名称:昌吉州呼图壁县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7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平台开发、部署并通过初步验收;运维期: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6 年,其中第 1 年由中标人派驻 1 名运维人员驻点服务。运维期内中标人须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每年完成等保测评(三级)与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复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运维期满后系统移交采购人,后续运营维护实行市场化有偿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胶装成册。(中标单位开标后提供,5天内邮寄至代理公司)接收人姓名:赖女士; 电话:15199673007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0994-453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淳华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吉祥大道与312国道交汇处新客运站内2-5室
联系方式:15199673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 话:151996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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