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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金凤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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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金凤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拆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B-JL-2025-28。

2.项目名称:长春市金凤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拆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1.5286万元。

5.最高限价:81.5286万元。

6.采购需求:对长春市金凤凰生态休闲园收储项目所涉及的位于长春市金桔路南,郁金香街东部长春市金风凰生态休闲园未经登记建筑及附属物进行拆除。

7.服务内容:被拆除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全部拆除完毕。拆除面积为34153、253、866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房屋;拆除踏步为4、5、13、15、15、18的台阶;拆除2个(长0.5米,宽0.5米,高2.7米)门墩;拆除长度为4延米(37墙,高2.4米)、5延米(37墙,高2.4米)、15延米(24墙,高1.2米)的围墙;拆除长度为226米(高2.8米)、46米(高2.8米)的围挡;拆除长度为142米(高1.5米)、93米(高1.2米)的铁艺围栏;拆除长度为247米(宽0.6,高1.5米)、4米(宽0.6,高2.3米)、20米(宽0.6,高3.02米)、1米(宽0.6,高0.5米)的挡土墙;拆除面积为45平方米的厕所;以及19棵(2棵28cm、1棵24cm、1棵20cm、15棵6cm)榆树。

8.服务地点:长春市金桔路南,郁金香街东部长春市金风凰生态休闲园。

9.服务标准:项目拆除后将废弃物及建筑渣土等全部清运出场,对场地进行平整,达到满足建设单位进场施工条件。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完成。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被收储房屋及地上物的残余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83.1374万元。中标人在接到进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净月高新区财政局缴纳资产残余价值。资产残余价值缴纳后方可按要求组织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执行《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招标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10本项目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2.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7日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 1572 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 本项目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1572号 净月管委会5号楼3楼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方式:刘健智 0431-85821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兆丰国际12楼

联系方式:李玲 199971457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玲 19997145707

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招标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5.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招标办公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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