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智能化、交安、照明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惠行审投〔2024〕50号、惠行审投〔2021〕231号、惠行审投〔2022〕178号、惠行审投〔2022〕1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惠交计〔202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智能化、交安、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项目起点位于唐平大道,起点桩号为K0+000.000,向南延伸,与规划新洲路相交,终于平湖路,终点桩号为K0+478.750,全长约0.479km,道路路基宽30m,采用60km/h、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本工程采用多杆合一的原则,道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按能合则合的原则与路灯合并设置,形成综合杆件。照明工程一般路段采用双侧交错布置,设置在侧分带内,灯型采用双臂路灯,灯高采用 10m,灯臂长度为 2m,光源采用 180W+60WLED灯,间距为35m。交叉口渠化段路灯设置在人行道中,灯型采用单臂路灯,灯高采用10m,灯臂长度为2m,光源采用180WLED灯。与平湖路交叉口处采用中杆式路灯,灯高采用15m,光源采用 3*200WLED。沿线新建路灯,靠近路灯的部分标志标牌,交叉口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人行灯等智能设施,在满足设计要求下就近与路灯并杆,采用不同综合杆件类型。交通智能设施采用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设置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流检测系统、交通监控系统。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施工及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b.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交通智能化工程或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交通智能化工程或照明工程的,必须显示出交通智能化工程或照明工程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10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款约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图纸文件管理。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平湖城湖西路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3880309
联系人:陈燕萍
招标代理: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1504-1
电话:0510-85222102
联系人:汪众、骆平
邮箱:1058483587@q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23:59时。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0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一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3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的会议号:109-704-165,会议名称: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智能化、交安、照明工程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8.8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8.9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机电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机电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 凡《机电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机电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机电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