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
储能系统设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BF-2025-CG043、包件号:CN-01)
1.招标条件
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储能系统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项目单位或设备使用方),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2026年度储能系统设备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本项目需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开工条件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能源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 1000MW以上,新建220kV 升压汇集站,240MVA 主变,主变采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项目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100MW/200MWh,连续出力时间要求为 2 小时。项目电池储能系统拟以 5MW/10MWh 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配置 2 套 5MWh(含电池管理 系统 BMS)电池系统,2 台 2500kW 储能变流器,1 台储能用升压变(5.25MVA,36.5 ±2×2.5%/0.69kV),储能变流器与储能用升压变压器集中装设在预制舱内。每 5 台升压变高压侧并接后经 1 回 35kV 电缆线路送入 220kV 升压汇集站 35kV 预制舱室内。
2.2采购范围:单个项目储能设备的供货范围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 管理系统(EMS)、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其配套设施(含液冷装置、环境监测、 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控等)、储能变流升压一体化设备、能量管理系 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满足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等。
成套装置集装箱内部及集装箱之间的控制电缆、交流电缆、直流电缆、信号电 缆、光缆等由投标人提供,招标方仅提供升压舱间及升压舱至升压站的 35kV 高压电缆。
投标方负责其生产或选择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认证、出厂试验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较高要求。投标方保证其供货范围的所有设备接受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对生产过程进行监造。投标方提交的储能集成方案需满足设计规范、防火规 范、接入规范等标准的要求。投标方负责其供货范围内设备的通讯调试并配合招标方完成联合调试。投标方负责提供运输方案、卸货方案、吊装方案、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配合招标方完成各类外部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 收等)。
2.3 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各项目单位采购要求和具体合同为准。
2.4 交 货 期:确保2025-2026年度各项目投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3.2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和电池簇须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应提供PCS(储能变流器)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大于等于所投产品功率),同时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大于等于所投产品功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承诺:PCS暂无型式试验报告的,须承诺在设备供货前取得对应型号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3)投标人应提供BMS(电池管理系统)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应提供EMS(能量管理系统)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所提供的变压器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及不低于3150kVA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具有累计不低于1.5GWh(磷酸铁锂电池)(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磷酸铁锂电池,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国内储能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并同时提供不低于300MWh合同(以合同容量累计)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集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采用电芯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储能电芯国内供货总容量不低于2GWh,且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不小于200MWh的电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5 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要求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并附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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