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宣传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高质量发展宣传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 全方位展示静安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卓越成果,提升静安区城区形象美誉度,具体合作内容包括短视频策划制作、广告版面刊发、客户端投放渠道资源等。
备注:
标项名称: 高质量发展宣传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 全方位展示静安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卓越成果,提升静安区城区形象美誉度,具体合作内容包括短视频策划制作、广告版面刊发、客户端投放渠道资源等。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中国第一大报,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使命,具有舆论上的导向、旗帜和引领作用,其地位具有唯一性。人民日报社有优势传播平台、骨干报道力量和权威专家资源,合作项目可依托人民日报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充分调动报纸、新媒体平台、客户端等渠道,全方位展示静安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卓越成果,为静安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舆论宣传支撑。人民日报社与静安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反映静安高质量发展的各类城区案例屡次亮相平台渠道和品牌专题。借助其专业内容资源和权威平台优势,可进一步在全国层面对外展示静安实践样本,提升静安在国际舆论场中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由人民日报原广告部转企,全权负责人民日报广告的管理发布运营,是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上海区域设立的分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对接。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鉴于以上情况,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单一来源邀请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777号1号楼3层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9日 至 2026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孙倩
联系地址: 静安区
联系电话: 62711509
2.财政部门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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