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云雾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T-25GA-026号
1.招标条件
云和县云雾桥改造工程已经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云雾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云发改投〔2025〕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100%,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云和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云和县云雾桥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批复概算358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35.98万元,建设规模:1.桥梁工程:拆建云雾桥长106米、宽32.7米。桥梁横断面为2.35米人行道(含栏杆+3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含0.5米栏杆)+17米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含 0.5 米栏杆)+3米非机动车道+2.35米人行道(含栏杆);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梁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6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丁类,设计基准期为100年,大桥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安全等级为一级。2.道路工程:改造桥头接线路段长67米、宽32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面采用轴载标准100KN,设计使用年限15年。云雾路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2.5米侧分带+17米机动车道+2.5米侧分带+3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云雾路车行道路面结构形式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8cmAC-25C粗粒式沥青砼+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级配碎石;人行道路面结构形式为6cm 花岗岩人行道+3cmM10水泥砂浆+15cmC20砼基层+15cm级配碎石。复兴街绿化带拆除改行车道855平方米。3.管线工程:敷设D300-1200雨水管189米,新建雨水检查井3座、雨水口12座、出水口1处,改造提升雨水口11座。沿道路预埋通信及电力排管,同时对原有管道、线路进行迁改。4.其他工程:安装路灯41套,以及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绿化等,建设地点:云和县北起云雾路,南至复兴街交叉口。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安装路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绿化等,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918023元。
2.3 施工工期:432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R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应不少于1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 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网 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 PC 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 25 号
邮政编码:323600
电话:0578-5122772
投诉受理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 25 号
邮政编码:323600
电话:0578-512277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和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C北4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话:0578-5522900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6-2号吴山名楼4008室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话:0571-87313105
邮箱:/
2025年0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