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拟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9组人行便桥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9组人行便桥建设项目
3.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采购预算:19.8万元。
采购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定向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造法黑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时 00 分至 2025 年12月04日23时59 分59秒。通过“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注册、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2. 报名咨询电话:19960445102
3.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4. “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需使用系统支持的CA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CA办理及使用请查看“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办事指南)。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应登录“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十、开标地点:“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采购代理机 构: | 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中村 | 地 址: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A2栋2层2号 |
邮政邮编: | 644000 | 邮政邮编: | 644000 |
联 系 人: | 陈女士 | 联 系 人: | 漆女士 |
电 话: | 13568580922 | 电 话: | 19960445102 |
|
| 电子邮件: | 31308666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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