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总干线Ⅰ标设计+施工(含引入配套工程股权投资)总承包澄清公告(三)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61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总干线Ⅰ标设计+施工(含引入配套工程股权投资)总承包项目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1:勘察设计费10046424.33元(固定总价)是否为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不高于此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
答:勘察设计费10046424.33元是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依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1“(1)勘察(测)设计费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以中标价中的勘察(测)设计费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
问题2:招标文件P54,“类似项目业绩”中“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资料无法体现大型工程规模的,需提供能反映工程规模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发包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请问: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资料无法体现大型工程规模的,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业绩信息中“工程等级”显示“大(1)型或大(2)型”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资料无法体现大型工程规模的,需提供能反映工程规模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发包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还应提供项目主管(政府或发改或水利等)部门出具的列为涉密项目的相关证明,在对涉密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等)的涉密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后,项目数据信息无法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承接时间或完成时间的,还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直接表明项目类型(“灌区”或“引调水工程”等)、工程规模(“小型”或“中型”或“大型”)、承接时间或完成时间的发包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5.1提到: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请问此处“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具体指哪些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即可。根据中国现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已不再需要到工商部门现场进行年度检查和领取纸质合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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