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784251010130000020-临[2025]4041、4042号-CJCG25048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多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1800000(元) |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88号 |
| 2 | 总价:717800(元) | 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22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 |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 | 项目范围为截止中标日前永康市永久基本农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农田) | 按照《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采样点相关要求,复核确定甲方提供的采样点数量及位置信息,根据指南要求负责点位土壤调查及采样,并做好采样登记,对样品进行检测,出具样品检测报告。 | 2026年12月25日前 | 根据指南评价方法,出具耕地质量评价报告,报告须加盖评价机构公章,至少需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情况、采样调查点位分布、现场调查照片、调查点位全部指标信息及耕地质量等级情况、项目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样品检测报告(需盖章)等内容。 |
| 2 | 上图入库服务 | 上图入库服务 | 暂定永康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地块范围内1.48万亩 | 资料收集、资料扫描、资料整备、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测,矢量分析、提供高清影像图,并上图入库到“浙农田”系统 | 2026年12月25日前 | 满足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上图入库等相关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令名,金舟,傅小明,程绍恒(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胡雅萍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9.0 | 79.0 | 79.0 | 80.0 | 80.0 | 79.4 | 4.27 | 83.67 |
| 1 | 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 | 41.2 | 35.2 | 32.2 | 35.2 | 39.2 | 36.6 | 10.0 | 46.6 |
| 1 |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 22.0 | 17.0 | 24.0 | 24.0 | 24.0 | 22.2 | 5.03 | 27.23 |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2 | 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77.6 | 80.6 | 79.6 | 81.6 | 78.6 | 79.6 | 7.42 | 87.02 |
| 2 | 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6.1 | 57.1 | 61.1 | 64.1 | 63.1 | 60.3 | 9.04 | 69.34 |
| 2 | 杭州金圆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2.8 | 30.8 | 42.8 | 45.8 | 38.8 | 40.2 | 10.0 | 50.2 |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167.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
地 址:铃川路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池鑫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84431
质疑联系人:程绍恒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17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世贸中心南楼南2-14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757917317
质疑联系人:王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4470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 系 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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