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饮用水净水设备研发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高品质饮用水净水设备研发项目
1.2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4882
1.3采购人: 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90411.55元,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限价公布函》,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7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高品质饮用水净水设备研发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2.2项目工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三台样机及系统交付(试运行版本),批量产品交付周期另行协商,详见需求文件。
2.3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实际送货地点。
2.4质量要求: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2.5 其他:þ质保期: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并开具的发票之日起算不少于壹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供应商具有一项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独立承接过家居电力器具产品供货,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含本数)的项目。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合同关键页须至少显示项目承包内容、项目金额、日期、承包人与发包人全称及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③若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项目规模,须另补充提供可证明项目规模的材料。
(2)供应商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是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采购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采购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①提供供应商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②提供供应商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登记方式:供应商在对本项目响应登记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gzebid.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响应登记,登记时需缴纳50元的平台使用费。具体注册登记和缴费事宜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平台服务”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网址: 6.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6.4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概不接收。 6.5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7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8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p92/index.html%EF%BC%89%E7%AD%89%E7%BD%91%E7%AB%9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6%9C%AC%E5%85%AC%E5%91%8A%E7%9A%84%E8%A1%A5%E5%85%85%E3%80%81%E4%BF%AE%E6%94%B9%EF%BC%8C%E5%9C%A8%E5%B9%BF%E5%92%A8%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97%A8%E6%88%B7%E7%BD%91%E7%AB%99%E5%8F%91%E5%B8%83%E3%80%82%E6%9C%AC%E5%85%AC%E5%91%8A%E5%9C%A8%E5%90%84%E5%AA%92%E4%BD%93%E5%8F%91%E5%B8%83%E7%9A%84%E6%96%87%E6%9C%AC%E5%A6%82%E6%9C%89%E4%B8%8D%E5%90%8C%E4%B9%8B%E5%A4%84%EF%BC%8C%E4%BB%A5%E5%B9%BF%E5%92%A8%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97%A8%E6%88%B7%E7%BD%91%E7%AB%99%E4%B8%BA%E5%87%86%E3%80%82%3C/p%3E%3Cp%3E 7.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6)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报价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3供应商可就本项目提出响应申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成交。 7.4采购量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0-87784681(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020-87784681 (办公时间:8:00~17:00)。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20楼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
|
邮 编:510430
|
邮 编:510060
|
联系人:郑工
|
联系人:杨工、方工
|
电 话:020-87784681
电子邮箱:suishuigz@163.com/
|
电 话:020-83542040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