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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6-00098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开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铁西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唯善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85-13号1-19-12
中标(成交)金额:177,000(元)
评审总得分:90.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开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C04080000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康复机构应配置专业的团队,能满足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功能需要,康复团队以精神科医生、社会工作者(至少1名(含)以上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核心,以精神科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康复团队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6;每个点位建档立卡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少于20人,新建社区康复服务点在半年内须达到人数要求。 2、康复团队的从业人员,须接受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每年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20小时;新上岗的社区康复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相关培训内容或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松、顾松义、赵书理(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民政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4-1号
联系方式:024-2585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郭雪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次)采购文件.docx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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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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