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2024年补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未完成部分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2024年补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未完成部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审【2025】39号。
1.4招标人: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业主: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肇州镇
2.2建设规模:本次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总计10个,共计13栋。分别为宝昌源小区1栋楼,老大医院家属楼1栋楼,老公安局家属楼2栋楼,老税务小区1栋,老幼儿园家属楼1栋楼,农机公司家属楼1栋楼,农机局家属楼2栋楼(农机局家属楼前小二楼1栋楼),啤酒厂家属区1栋楼,新特药A栋小区1栋楼,种子公司家属楼2栋楼。改造涉及外墙体保温及粉刷26675m°;外墙粉刷(不包括外保温粉刷)9714.90m?;楼道粉刷21002m?;楼梯扶手粉刷2108米;更换单元门58樘;更换楼梯间窗415樘;更换雨水管4248米;外墙拆除修补15000m?;彩钢板檐沟1210米;阳台屋面彩板更换754m?;平屋面改坡屋面8519m?;坡屋面油漆2072m";屋面平台防水390m?;LED声控灯具15W(配灯座灯芯)348个;更换门卫房门1膛;路灯杆更换3根,新建自动门杆12个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33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9,228,165.0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五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及聘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提供授权书及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2信用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4.3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别、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行业系统→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截图保存)。
3.4.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企业为本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即五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5项目机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本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6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7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8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
(2)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459-8972049。
(5)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价格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
1.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祝三街13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0459-8677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0459-897204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9-8523672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