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中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025-ZB014
项目名称:绥中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二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提出供货要求,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hldjs2020@163.com)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供应商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投标人单位近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形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 联系确认,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统一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绥中县北环路西段80号
联系方式:常翔勃13898993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城F门市
联系方式:骆文丰0429-306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翔勃
电 话: 1389899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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