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预算经 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6242452.86 元。经业主确认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6242452.86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根据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49939.62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兴安县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