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GD0000039 |
|---|---|
| 项目名称 | 整体转让河南万宝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批壁挂炉生产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资产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万宝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0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披露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施功能配置缺失状况和存放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存放位置现状、数量、瑕疵状况和附属设施分离缺失现状为准)及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披露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施功能配置缺失状况和存放现状及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2.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可参加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现场看样活动,必须对交易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范围、质量、功能状况、残缺、瑕疵和存放现状勘查了解,知悉转让方不能提供受领交易标的看护和拆卸人员的生活和住宿场所等有碍于装运施工作业条件,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本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3.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在厂区内以气割、电焊或其他任何方式对标的物进行切割和拆解,须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吊装、运输离场。4.受让方须于竞价活动结束次工作日内,到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监督责任协议书》《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现场管理扣罚细则》等相关附件。并于签署当日内,交易双方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看护手续,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确认书》,由受让方负责对交易标的进行看护和保管,承担交易标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的看护、保管和其后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监督,受让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和办理受领拆卸装运许可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装运或处置,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为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转让方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对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标的成交价款(不含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进行监管。受让方应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产权交易机构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标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6.受让方如延迟支付交易标的成交价款(不含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交易标的受领装运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将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每自然日0.1万元进行扣罚;若延迟超过限期3个自然日,受让方仍未如约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和未向转让方交纳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的,则视受让方违反《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及《竞价实施办法》等约定,放弃受让交易标的,转让方有权按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中承诺的内容作相应扣罚处置;受让方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余额作为受让方的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已缴纳的交易价款退回受让方,且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将交易标的再行处置。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应同时向转让方提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安全环保技术方案》,转让方确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达账,并在核准《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安全环保技术方案》后,自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次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手续,交易双方应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自交易标的办理现场移交受领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受领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受让方必须自移交受领拆卸装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标的拆卸装运离厂完毕,交易双方确认无异后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自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次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移交受领手续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则从通知之日起次工作日开始计算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时限。8.受让方超期受领交易标的,转让方将对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履约保证金按每自然日0.1万元进行扣罚场地占用费。超过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时限5个自然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受领余下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转让方有权对余下交易标的物另行处置或直接移归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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