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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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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数据备(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2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8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 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太湖新城君益路北侧、雷山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7262.4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1.75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4米;最大建筑层数约17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64083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823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苏地2024-WG-Z0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设计范围: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精装修设计(含售楼处、样板房及批量精装)、景观设计(含展示区及大区景观)、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夜景照明设计、BIM设计、交通导视设计、结构优化设计等所有本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b、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c、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场平、道口开设、围挡(包含整个项目外围、地面示范展示区和大区施工区分隔部位、地库示范区展示区和大区施工区分隔部位、围挡饰面喷绘布及其基层)、临水、临电、试桩、桩基(含塔吊基础桩)、基坑围护及降水(含塔吊基础支护)工程、示范区所有工程、土方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人防(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门及防化设施设备)、消防、防火门、进户门、暖通、栏杆、幕墙、门窗、钢结构、小区道路(含与市政道路接驳口)、小区围墙、绿化景观、室外雨污水、智能化、信号覆盖、亮化照明(包括但不限于泛光、路灯)、室内精装修、公区装修、海绵城市、电梯、标识标牌(含人防区域)、交通划线及交通设备、太阳能、雨水回收、垃圾清洁屋、除湿机、空调、信报箱、充电桩、水泵、防水材料、配电箱(含箱芯)、管材管件、地库地坪、游乐设施、开荒保洁和精保洁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声像档案、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不包含:①、供配电工程;②、三网工程;③、自来水工程;④、天燃气工程;⑤、有线电视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扣分计算)。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次招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人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00:00:00至2025年05月06日23:59:59;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50221/dc5d2f95-f99c-4652-8db9-4103193bd2be.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新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

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刘杰

联系人:

金静晨、郑薇

电话:

0512-65131698

电话:

0512-68059163

传真:

/

传真:

0512-6807972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256416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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