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8419 |
|---|---|
| 项目名称 | (2025)1761-03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64台机器设备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6.1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网络动态报价单次竞价涨幅金额为100000元。120秒内无其他意向方竞价,则报价环节终止,确定受让方及成交金额。 2、转让设备位于蒲河路158号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内,意向受让方可进行现场实物勘察、检验;一旦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签订上传现场踏勘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设备的现状及性能,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本次转让的资产不可挑选,不做质量保证,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均以看货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当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起3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5、受让方负责标的物保护性拆除、装卸、运输。受让方负责保护性拆除转让设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完好性(作业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提货车辆须有相应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标的物丢失、散落、损坏;装运过程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须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同时受让方须承担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应确保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满足转让方要求。 6、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时应听从转让方指挥,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受让方在标的物保护性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任何资产损失、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转让方最终按照成交金额(含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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