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焦作市灾后延迟性病害恢复提升工程—焦作市影视路(群英河桥-山阳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项目信息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灾后延迟性病害恢复提升工程—焦作市影视路(群英河桥-山阳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焦建办〔2026〕47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11-410800-04-01-515005,招标人为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基本信息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灾后延迟性病害恢复提升工程—焦作市影视路(群英河桥-山阳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焦招[2026]-
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J2026-003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范围西起群英河桥,东至山阳路,自西向东依次与群英河、民主路、华宝路、塔北路、焦东路、瓮涧河、长青路和山阳路相交,影视路属于城市主干道, 工程概算投资>1亿元,包含建设4座长度>100米的桥梁及管径≥1500毫米的排水管网,工程全长3174.5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桥梁工程以及小型综合管廊工程等。
2.3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监理相关规范、规定。
2.5合同估算价:317万元(大写:叁佰壹拾柒万元整)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依据《在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焦作市2026年上半年建筑市场信用红榜企业暨优质企业雁阵培育名单的通告》(焦建建【2026】29号),焦作市建筑业企业雁阵培育行动(添翼计划)名单企业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含代建制项目)的投标企业,免于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无在监承诺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道路工程类似监理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评标及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方式):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5、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2
6、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时间: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9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受理单位):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8号
联系人:焦丽丽
电 话:0391-3557237
电子邮件:jzcjxmzb@[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赵之佳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亮亮、原琦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赵之佳
电 话:18239160070
电子邮件:xmgsywb2018@[链接]
监督单位: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
电 话:0391-3557108
电子邮件:jzszbjd@[链接]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1-3557200
2026年11月6日
备注:以上公示内容摘自附件1招标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社会市场主体了解项目部分信息,具体项目信息下载本公示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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