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a、在上允镇上允村、谦六乡谦糯村、富东乡富东村新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焚烧站(厂房)1 座、生活垃圾处理焚烧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配套附属用房及值班室; b、在东回镇东岗村、糯扎渡镇窑房坝村、拉巴乡塔拉弄村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 1 座,具体建设内容为:垃圾压缩房、垃圾渗滤液处理池、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详见第5章发包人要求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3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多建设局 0879-7222343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 月31 日18时00分至2025年 08月 05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杨大坤 |
办公电话: | 188879766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周丽江 |
办公电话: | 0879-7535611 | 移动电话: | 1361949720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500275001001 |
标段名称: | 澜沧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05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1 08: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澜沧)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62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工程施工:A、在上允镇上允村新建处理规模 47t/d 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焚烧站(厂房)1 座、生活垃圾处理焚烧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配套附属用房及值班室;B、在谦六乡谦糯村新建处理规模 9t/d 的生活垃圾处理焚烧站 1 座,含厂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配套附属用房及值班室;C、富东乡富东村新建处理规模5t/d的生活垃圾处理焚烧站1座,含厂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程、转运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配套附属用房及值班室;D、在东回镇东岗村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 1 座,具体建设内容为:垃圾压缩房、垃圾渗滤液处理池、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E、糯扎渡镇窑房坝村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 1 座,,具体建设内容为:垃圾压缩房、垃圾渗滤液处理池、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F、拉巴乡塔拉弄村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 1 座,,具体建设内容为:垃圾压缩房、垃圾渗滤液处理池、一体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配套土建工程、转运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的配套土建工程。详见第5章发包人要求。(2)设计服务:以上工程建设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人员驻场服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服务,并配合完成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如有)绘制竣工图等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的人员、机械、资金、设备、技术、管理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有资格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委派)(2)项目设计部分的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委派)。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的基本要求为:至少有1名设计人员驻施工现场,设计人员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少于每月15天,驻现场具体设计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且是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施工期间,设计驻场人员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驻场服务,监理将向施工方下达停工令,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3)项目施工部分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委派)(4)项目施工部分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或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技术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委派)注: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3个月(2025年4月、5月、6月)的社保缴费明细。如相关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且相关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5)项目施工部分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最低人员配备表注:本项目施工地,位于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内,施工中将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为了降低工程施工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至少应配备1名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和生活习惯、性格较好,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专职人员,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21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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