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配套管网及综合管廊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配套管网及综合管廊勘察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招标人为 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配套管网及综合管廊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8.865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部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配套管网、路面修复、综合管廊等勘察工作以及甲方要求的勘察工作。,建设地点:港城产业园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服务。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并出具实际勘察成果报告书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8.8658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限:30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4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监督部门:港城产业园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317-6909697
2.7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双方协商,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中明确的金额收费。 付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
2.8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收费标准: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招标人/投标人。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30万以下,收费金额280元/标段;3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金额6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3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3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8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8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财务情况。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5 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年 /月/日 前)不少于/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有勘察项目类似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勘查设备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执业资格;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名称)(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8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勘察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项目经理业绩不做要求)。
3.9 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三)其他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3月 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4月18日 9时 00分至2025年4月 24日 17时00分,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5月 9日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方式向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提出,联系人:武工,联系电话: 1833379071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港城产业园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909697
9.其他公示内容:/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港城产业园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 话:0317-6909635,电子邮箱:/。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435-1号;项目负责人: 武工, 联系电话:18333790712;联系人:武工,联系电话:18333790712,电子邮箱:/。
2025年 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