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5)002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程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53.927221 万元,招标
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
程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
缆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绿化给水工程,总投资额32539272.2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
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程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
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9 月10 日 00 时00 分到2025 年09 月16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3C/p%3E%3Cp%3E%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9 月30 日 09 时2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扫码登
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9 月30 日 09 时20 分
开标地点:开标七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设工
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
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拓大道等五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新区
[2011]3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2-410351-
04-01-69099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伊滨工施招标(2025)0021 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马光路(李村大街-玉泉街)建
设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电缆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绿化给水工程,总投资额32539272.21 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司马光路西起李村大街(K5+932.099),东至玉泉街
(K6+943.761),道路全长为 1011.66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红
线宽度为45m。
2.4 最高投标限价:32539272.21 元
2.5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 其他:2.8.1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3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4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2.8.5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8.6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政策。
2.8.7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
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
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3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 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 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
异常情况;
3.4.5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3C/p%3E%3Cp%3E%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 年09 月10 日 至2025 年09 月16 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3C/p%3E%3Cp%3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3C/p%3E%3Cp%3E%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3%E3%8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8%AF%B7%E5%88%B0%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E4%B8%8B%E8%BD%BD%E5%B9%B6%3C/p%3E%3Cp%3E%E5%AE%89%E8%A3%85%E6%9C%80%E6%96%B0%E7%89%88%E6%9C%A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F%BC%8C%E6%9F%A5%E7%9C%8B%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1%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4%B8%BA 2025 年09 月30 日09 时2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扫码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 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
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 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
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 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 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379-69660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8 号怡和嘉园3 号楼1 单元1201 室
联系人:谷杏利
电 话:18937944960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379-696609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8 号怡和嘉园3 号楼1 单元1201 室
联 系 人: 谷杏利
电 话: 18937944960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