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马站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2510-330327-04-01-114759 | ||
招标人: | 名称: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4幢601室 | ||||
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人:朱先生 | ||||
电话:0577-59896009 | 电话:0577-68810100 | ||||
标段(包)名称: | 马站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5834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招标文件编号:A3300000090005834001001二、招标项目名称:马站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三、答疑内容:问题1:技术标“页数要求不得多于300页,文本连续编码”,300页包括封面和目录吗?目录算第一页,还是设计方案开始第一页?答:包含目录,不包含封面。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3中明确不允许偏差,但招标范围中写对初步设计的优化。本设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预处理工艺,保留生化和深度处理工艺,同时优化初步设计总图布局,是否属于偏差? 答:不属于偏差。问题3:P46页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这里是否只是资信部分要求不涉及资格选项。建议名称改成“项目负责人业绩”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投标单位只要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即可。问题4:P79页,投标函中“备注:投标工期备注,”这里的备注:投标工期备注,是否按照格式,不用填写投标工期。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四、本答疑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
行政监督机构: | 苍南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7-5989601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0 15:5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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