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短视频拍摄制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YJ2025-ZB-019
项目名称:《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短视频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短视频拍摄制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音像制作服务 | 《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 短视频拍摄制作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短视频拍摄制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征中的宝鸡贡献》(暂定名)短视频拍摄制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参加本项目投标意向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125号
联系方式:0917-326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智博昱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19946577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叶
电话:19946577258
陕西智博昱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