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5)0142-3号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眼科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评审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142-3号-1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眼科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四次) | 河南明德蓝谷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杉路59号5号楼一单元4层409-30号 | 49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眼科激光治疗仪(注册证名称:倍频Nd:YV04 眼科激光治疗仪) | 蔡司 | VISULAS green | 1 台 | 493000.0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敏(组长),陈贞付,杨娟娟,靳蓉,刘晓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收取。
收费金额:3697.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88号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530571
2.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修文坊社区205号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9-8085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5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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