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公有物业天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大涌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大涌镇公有物业天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年期租赁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面积(㎡) | 租赁期限 | 起拍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中山市大涌镇公有物业天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年期租赁权 | 约3.5万 | 20年 | 350,000 | 1,000,000 | 1,000 | 有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本项目不接受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无不良行为记录原件(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48898819(黎先生)。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经委托人确认,标的没有优先权人。
2、本标的租赁期限:20年;二十年租赁期满如买受人有意续租,买受人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委托人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合同自动终止。
3、出租用途:仅限用作光伏发电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4、租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在成交后一次性支付前十年总租金;第11年至20年的总租金在第10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5、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签订《光伏项目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前十年租赁期内,买受人(承租人)无任何违法行为时,则从租赁合约期的第11年开始,履约保证金于每年退回人民币10万元,直至退完(无息退回)。
6、本标的物业为政府所属物业天面,划分为2大片区,政府片区及小学片区,共约为3.5万平方米。物业天面分布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7、本项目预计投建总量为2.2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项目场地,部分需架高2.8米做BIPV,初拟装机容量为2.23MW,实际装机容量以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为准。若实际容量低于预期的90%,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调整方案或协商补偿措施。)
8、本项目场所的状况为:建筑物暂未取得权属证明,建筑物天面没有图纸。买受人不得因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建设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提出抗辩。标的成交后,需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安全方可开展光伏安装等施工。
9、委托人因本光伏项目前期进行筹备工作而垫付的设计费用、检测费用、测量费用、评估费用等相关费用共约人民币30万元(具体费用最终以委托人确定为准)需由买受人承担。
10、租赁期限内,买受人须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接受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光伏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项目所涉及的检修维护、故障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部由买受人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11、本项目实施前,买受人须聘请具有房建安全鉴定资格的第三方进行现场勘查和复核计算,第三方公司需与委托人及买受人签订三方协议,对项目场地结构安全鉴定及承重方案进行复核,并出具报告,若不满足建设要求时,须由买受人自行加固,确保项目场地承重等满足建设要求,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租赁期限内,买受人须每年向委托人出具房建安全鉴定检测报告。
13、本项目施工建设免租期为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买受人需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场地光伏建设并通过验收。如买受人建设逾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推迟1天按 0.1 万元/天扣除,在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扣除;累计超过30个日历天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收回项目场地。买受人负责本光伏项目的建设及办理发电项目并网手续,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项目的建设、安装、验收、运营。
14、买受人需在《标的清单》的卓山中学指定位置新增一台630KV变压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5、涉及光伏场地天面的加固、防漏、维护保养、天面其他设施设备因买受人在建设、安装、使用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买受人需要修缮或更换,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6、在本项目完成建设并运营后1个月内,为本项目资产购买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安全责任险等,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相关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每年均需向委托人递交上述保险单复印件并检验原件。
17、买受人需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8、本光伏项目涉及的车棚新建要求如下图:
19、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若由于买受人施工原因给项目场地造成损害的,买受人应负责对项目场地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施工方案须经过委托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工。买受人新增的设备不得影响委托人项目场地设备的正常使用,否则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进行调整。
20、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委托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光伏项目租赁合同》,合同由委托人提供,其具体内容及条款详见附件,买受人参与拍卖则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光伏项目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及内容,同意按《光伏项目租赁合同》的条款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不得要求修改《光伏项目租赁合同》的条款及内容。
21、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22、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3、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履约保证金;②首期租金;③拍卖佣金;④评估费;⑤约¥30万元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光伏项目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评估费和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评估费和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须于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标的成交价的半个月租金金额作为拍卖佣金,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拍卖人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黄圃支行
账号:9550880226501400197
十五、评估费用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公司支付评估费用。本次评估费为¥4,800元,评估公司开具发票。
评估公司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广东正达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中山南新支行
账号:4846-0030-0018-0002-75640
十六、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七、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9日,如需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948898819,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8898819;
公司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63号蓝天金地10幢11卡;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