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ZN2024-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中药颗粒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3-17,更正为:2025-04-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1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1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
1.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中药颗粒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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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第49点 | 6.配套服务内容包括配合采购人中医药健康产业建设,提供中药人才培养、中医人才培养(培训、进修)等服务;配合医院管理建设,协助医院及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义诊、教育服务等活动;协助建设中医中药文化展示区域;协助采购人建设和维护中医药特色药房等内容。 | 6.配套服务内容包括配合采购人中医药健康产业建设,提供中药人才培养、中医人才培养(培训、进修)等服务;配合医院管理建设,协助医院及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义诊、教育服务等活动;协助建设中医中药文化展示区域;协助采购人建设和维护中医药特色药房;协助采购人多个特色诊疗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协助采购人中药房现代化、智能化建设等内容。 | ||||||||||||||||||||||||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 | 技术实力(4.0分): 各投标供应商具有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制作相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技术实力(4.0分): 各投标供应商具有与中药炮制(提取)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相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专利证书不有体现相关内容的,还需提供相应专利说明等材料。若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 | 科研实力(12.0分):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获得与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的科技奖励情况进行评审:(1)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1项,得4分;(2)获得过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每提供1项,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计12分。 | 实验室 (4.0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有或合作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的,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是合作关系需提供合作合同或协议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体系认证(6.0分):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情况进行评审: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证书信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书状态为“有效”(失效或撤销或暂停均不得分)。 | ||||||||||||||||||||||||
商务部分评审因素 | 配套服务(4.0分):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套服务进行评审:每提供1项招标文件要求的配套服务,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及对应的实施方案,否则不得分。 | 配套服务 (6.0分):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套服务进行评审:每提供1项招标文件要求的配套服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及对应的实施方案,否则不得分。 |
2.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康宁路79号
联系方式:0756-2157016、0756-2157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0756-289776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珊珊
电话:0756-2897761(810)
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