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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智能化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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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复〔202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含债券资金等)及黎城街道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和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黎城卫生院智能化和系统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货物需求);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392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付款方式: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80%,剩余款项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 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 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无。

7)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示 1-3 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 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实施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  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0)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承诺书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在投标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联合体投标人

不是联合体即可。

注:(1)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书或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2评分细则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42 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9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4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业绩、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2

投标报价

(42 分)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2)评标基准价 C=A×K;

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如无投标人参加开标,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98%、99%、100%。

(3)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42分;其他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原则上均由招标人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2.2.3

(1)

技术响应

(3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标▲规定的技术参数的得30分;标▲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标▲的技术参数为指导性参考参数,不做评分要求,但最终使用时需满足实际需求。

(评委根据技术参数响应表及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官网证明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2.3

(2)

商务响应

(5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据治理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信息的查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5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CS4及以下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一级的得1分,二级及以下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2.3

(3)

售后服务

(9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3分,四星级及以下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2.质保期在2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并提供升级服务)得2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4分)

2.2.3

(4)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1.投标人能够充分理解项目建设背景,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必要性有深入的分析;整体建设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先进,并对系统总体架构等内容进行描述,方案全面、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安装方案包括组织结构、技术措施、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交叉作业配合协调措施、应急预案、主要装备器材、培训实施计划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5分)

2.投标人提供实现本项目中需求的医疗信息化应用系统能够良好与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江苏省成人预防系统,江苏省疫苗管理系统等客户端无缝对接,制定对接方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委横向比较综合打分0-5分)

(采用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编辑。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技术支持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3

(5)

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自 2021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信息化项目(内容需包括以下两项或以上:会议系统、视频监控)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登录口”、“投标单位登录”;

5.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26日上午 09 时 00 分 00 秒。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77128051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3236249845

  9.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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