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900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350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09/24——
2025/09/29
采购人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靳立建+
0314-5071150
采购预算金额:
75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誉衡+
0314-5562007
财政部门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翟主任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4-5059837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