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建包头白云鄂博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土建规模1500m3/d,设备规模1500m3/d)、污水管道650m(管径DN600)、中水管道1000m(管径DN600)。对经二路现状污水管道(1460m)、中水管道(1490m)采用非开挖方式升级改造。现对本项目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进行招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白云鄂博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zzpcxmgl2021@163.com
邮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府邸34栋智选公寓2楼222室
邮编:01406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卓磐创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文燕、赵玲玲
电话:0472-5325518
电子邮箱:zzpcxmgl2021@163.com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府邸34栋智选公寓2楼222室
招标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博源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源嵩
电话:1858610136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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