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7-2028年循环外废旧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销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7-2028年循环外废旧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销售(招标编号:HYZBZKYC202610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7-2028年循环外废旧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销售。
2.2项目概况:2027-2028年循环外废旧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销售,预计年度循环外废旧烟箱约55万只、79.53万元,预计年度热收缩膜筒芯约4400个、0.45万元。预计2027-2028年循环外废旧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销售金额约159.96万元。
2.3招标范围:预计每年产生约55万只循环外废旧烟箱及4400个热收缩膜筒芯的销售及承担2027-2028年度所有烟箱及热收缩膜筒芯的归集、挑拣、整理、打捆等售后服务。
2.4服务期限:二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具备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分别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投标人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之一:1.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投标文件中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下列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nhyzbdlsk@[链接])。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文件费缴纳凭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证明材料;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
账号:131062519010000985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7.2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1.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7.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8.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9.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综合部(0394-817139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1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394-8170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 丁女士
电话:0371-56505020 16603859002
电子邮件:hnhyzbdlsk@[链接]
日期: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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