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6J-CCGS-202601-01
1.招标条件
长春都市圈西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都市圈西环高速公路YNTJ05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苗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都市圈西环高速公路YNTJ05工区(K124+480~K143+234.926)位于长春市农安县,途径巴吉垒镇(孟城村、建设村)、华家镇(望龙村、毕家店村、迟家村),线路全长18.75km。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 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 27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25m,桥面整体宽度26.5m,半幅宽12.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新建线路桥梁6座(含大桥1座,中桥4座,小桥1座,匝道桥1座)。天桥15座(其中汽车天桥14座,人行天桥1座)。涵洞设计36座(其中正线32座/1032横延米,互通立交匝道2座/58横延米,波罗湖服务区2座/24横延米)。路基18.259km。波罗湖服务区1处(划分A、B两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苗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良好的苗木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苗木产能配套的培育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苗木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提供困难可只提供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0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0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仅限于钢材);
(7)履约信用:2023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长春高速公路项目 CCGSMM-01 沙松 株 3139 1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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